结婚必须要彩礼吗?婚姻法对彩礼有何规定?
法律知识 •
现在,过多的彩礼,甚至是所要求的彩礼超出男方或男方家庭的能力范围,从而导致男女关系破裂,或者在给付彩礼之后,男方家庭生活质量严重下降。
彩礼作为传统的习俗,如果有人希望继续保持,自己愿意给付彩礼,那么这个人在结婚的时候自愿给付就可以了;如果有人就是不愿意给付彩礼,那么不计付就好了。
但是没有必要以立法的方式,直接将彩礼取消。
法律不能强人所难,就以现在的社会状态来讲,很难说彩礼是好还是不好。
给付彩礼,是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,还是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。(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并不当然损害男方的合法权益,这一点切勿混淆)
当然,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,法律是禁止的;或者因为给付彩礼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,法律也给出了救济途径。就目前阶段来讲,这样立法就够了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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